
每次有本科学院申报更名大学,就总有网友说“我国本科学院热衷于更名大学”、“麻省理工学院也没有更名大学”、“再怎么更名也是垃圾学校”长宏策略,等等如此的言论,有时想去反驳几句,有时也想到算了吧。
第一,学院更名大学不是我国独创的,全世界都有很多学院更名为大学。
比如长宏策略,哈佛学院更名为哈佛大学,耶鲁学院更名为耶鲁大学,全世界排名前面的很多高校都是以“大学”命名,特别是综合性大学。所以,学院更名大学不是我国独创的。只有以“college”命名才是“学院”。世界前列的以“大学”命名的高校比如:剑桥大学、牛津大学、普林斯顿大学、芝加哥大学、斯坦福大学,等等。
第二,麻省理工学院的英文名称是“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”,缩写为“MIT”,我们也可以翻译成“麻省理工大学”,这完全是翻译的问题。
展开剩余63%“Institute”在美国就是理工科大学的意思长宏策略,有多所理工高校都以“Institute”命名,而我国的高校也有这种英文命名方式,比如: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英文名称就是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,英文缩写为HIT,但是中文校名并不是哈尔滨工业学院,也不是哈尔滨理工学院,而是哈尔滨工业大学。再如,今年获批成立的民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,它的英文名称也没有使用“University”,全英文名称是“Easter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, Ningbo”,缩写为EIT,但是我们的中文名称并不是“宁波东方理工学院”。
第三,“学院”与“大学”是我国评价高校综合水平、学科专业布局等的重要方式。
除了一些艺体类院校外,实力较强也以“学院”命名,因为它不讲究综合性,科研方面也赶不上综合性高校。其他的高校,我们普遍认为“大学”比“学院”是要高一个档次的,大学更讲究学科专业的综合性,科研水平、办学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师资力量等等都要比“学院”大、高、强。所以,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,从“学院”和“大学”的校名就可以大概分辨出学校的综合实力,而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来讲,这是评价高校综合实力的一种方式。
第四,我国还要继续推动更多的本科学院更名为大学,助力迈向教育强国。
在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,学院更名大学需要哪些条件,这些条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达到的。当然,也有网友可能会说现在设置的新型研究型大学,从批准成立就是以“大学”命名,新型研究型大学是有别于其他传统本科院校的,这一点我们大家应该清楚、理解吧。对于传统的本科学院,想从学院更名为大学,有的需要几十年长宏策略,短也则可能十年以上,从有这个目标开始,经过申硕、扩硕、改善办学条件、扩大办学规模、师资力量引进、经费支持、教学科研水平,等等的全方位的提升,而且要提升到规定的条件方可申报更名大学。所以,更名大学也不是有的网友想的那么简单。既然能够更名大学,则就意味着达到了我国规定的“大学”水准。从这方面来看,我们有多么希望有更多的学院更名大学,助力我们迈向教育强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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